跳到主要內容
藏品資訊-直式[電腦版] 藏品資訊-橫式[行動版]
:::
自新書藏品圖,第1張
自新書藏品圖,第2張
自新書藏品圖,第3張
自新書

原收藏者:洪聰益

類別:圖書文獻類 - 手稿

材質:紙

年代:1947年5月26日

歷史分期:1946~(戰後)

尺寸:長:19 x 寬:26.5 (cm)

藏品描述:清鄉工作主要為「清查戶口」、搜捕「暴徒」、辦理連保切結、收繳武器軍品,1947年3月29日,行政長官公署與警總公布「自新辦法」,准許參加非主謀暴動者,就近向軍事機關或縣市政府、區鎮公所辦理自新,手續是持武器呈繳政府或軍事機構,本人填具「自新書」,由身家清白之親族五戶連保。本文件為1947年5月26日臺南縣發給被迫參加暴動份子之自新證。

取得方式:購藏

登錄號:KH1999.004.0032